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公共汽车撞了,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车修完了,可是肇事方说我的车之前有坏的地区,左右坏的修完了不可以帮我钱,这有效吗。

2020-03-02 06:5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赔偿多少呢?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来确定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 1、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比如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证还出借车辆或者明知车子又问题而不修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交警通知你们去处理,主要是主持双方调解。你们先去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至于你所说的车辆保险的问题,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否则车辆不让上路;车子是不是肇事者的,由交警一查询就知道。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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