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在合同上没有签字的月份只有四天的假期,包括假日的假日在内星期天回来。 而且加班费合法吗? 另外,加班费合法吗? 我们公司没有签合同的月份只有四天假期,包括假日假期在内周日回来,加班费不合法吗?

2020-03-02 06:1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工作时间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超出部门属于加班。另外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是有工资的,而且还是成倍的工资,具体为法定节假日上班可要求300%的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可要求200%的加班工资。
    你可以跟单位就你的待遇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也可以委托律师给单位发律师函,指出单位的错误之处的。
  •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克扣职工工资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因此如果存在不能够依法从单位获得加班费的情况,可以到工会进行相应的说明并要求其协助解决。
  • 需要具体看你说的节假日是指哪类,若公司放假期间均是休息日(周
    六、周天)跟法定节假日,不含调休日的,则假后在双休日上班需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若公司放假期间并非全是休息日(周
    六、周天)和法定节假日,存在调休日的,并且假后的双休日上班又确实是调休的,则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需支付加班工资,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需支付
    1.5倍的加班工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单位有义务为符合法定要求的员工提供年休假,但单位同时拥有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权力。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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