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离婚后,我的兄弟给了我的父亲,我(女)给了我的母亲,但是我一直跟着我的父亲,我的母亲从来没有给我生活费。她曾经和我一起生活时对我犯下家庭暴力、冷暴力和虐待儿童。她还歧视妇女。

离婚
2020-03-01 23:4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 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
  • 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它是与身体暴力、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尽管身体暴力、性暴力也包含精神暴力的成分,但他们是通过伤害对方躯体进而伤害对方精神的,而“冷暴力”多是一开始就指向精神。
  •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身体等侵害行为。n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
    n二:如果一方要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或者有经上面进行维权后相关单位的证明,否则,会难被法院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