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用乡村沒有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子做为质押,债务人应当怎么才能将质押的房子变为自身合理合法的财产

2020-03-01 17:0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离婚共有房屋析产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和变价分割三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借款人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三)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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