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午16:44

保证人死前,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在保证人死后,其配偶独立拥有财产,没有继承说的话,其配偶不是可以承担责任吗

2020-03-01 13:2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继承法》第26条的限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所有的财产,除有商定的以外,分配遗产时,应当先将共有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另一半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分出他人的财产。

  • 1、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在其配偶死亡后再婚的,仍然享有法定或指定继承权,依法可以与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或者按照被继承人所留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继承部分或其全部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在其合法配偶死亡后再婚的,这是其法定权利,该事由不是再婚一方丧失法定继承权的事由,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再婚一方仍然享有法定继承权,当然也包括指定继承权。
    2、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30条。
  •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
    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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