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不赚钱 不工作中 完婚四年 有一个孩子一个闺女 孩子2岁 闺女刚七个月 也有哺乳期间 我想要和他离异 他不愿离 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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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离婚和
诉讼离婚,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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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可以主张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则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孩子2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但如果不能证实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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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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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