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生了两个儿子,我和我弟弟,现在这边要拆迁了,我妈的户口一直在这边,我爸户口没有转过来,村子里说我妈是出嫁的姑娘,拆的房子价格和当地男的要少很多,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我现在也结婚了,我自己在这边有一个房子,我妈爸住另一个房子,我从小户口就在这边上的。现在26岁了,一直在这边,如果根据村子里的说法,那我就没有指标,因为我户口上的户主是我妈,我妈是出嫁的姑娘,而且也不享受村子里的待遇。我有很多同学,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户口一样,年纪一样,有的也结婚了,如果分房子为什么不一样呢?难道对于村子里来说的话,男女相差这大,规定男的待遇方面比女的优越很多?,不签字了,村子里说是区里的指标,请问有这样的道理吗?有谁能指引一下,谢谢!只有这多分了,全部加上。

2018-09-12 10: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拆迁多一个户口不会多一套房。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
      
    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与房屋建筑面积有关。但临时安置费、奖励、补助、搬迁补助费等,与几个房产证有关,也与几个户口本无关。
      
    2、如属集体土地拆迁改造,国家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规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