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我生了一个孩子,再婚后另一方没有孩子,我们也不再有孩子。如果我的前夫再婚并有孩子,我可以为独生子女父母重新颁发荣誉证书或独生子女父母颁发荣誉证书吗?离婚前我生了一个孩子,再婚后另一方没有孩子,我们也不再有孩子。如果我的前夫再婚并有孩子,我能为独生子女父母重新颁发荣誉证书吗?

离婚
2020-03-01 10:2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协议已离婚,不能达成合意,可以打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进行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再婚的,其二婚生育的条件如下:
    1、再婚夫妇双方都不曾有过孩子的。
    可以生育孩子。
    2、再婚夫妇双方有一方不曾有过孩子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
    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