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个骑摩托车的人在60多岁的时候把村子撞成了一个植物工人,并且报警,他在医院里,没有离开医院,没有说赔偿,在医院里接受了治疗,花了67万,也没有被起诉,该怎么办?

2020-02-29 19: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自己义务,可以要求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实际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
    起诉时,将直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1】交通事故,被害人成了植物人。肇事方无钱赔偿,被法院判了刑。出狱后对民事部分还要给经济赔偿,不能免除。如果实在还是没有钱还给被害者,被害方可以去法院执行庭要求肇事方还钱。
    肇事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和被害人打成还款协议,分期赔偿受害人损失,直到赔偿完毕。【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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