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胎剖腹产??产假多少天?生育险报销要多少钱?

妇幼权益
2020-02-28 20:2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问题生二胎能报销生育险吗回答如下:医保中心的报销制度与医保中心基本一致,只是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在其出院后与其他费用统一办理的,报销金额是按照单位工资基数来定,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女职工,单位有责任继续为其上生育保险。 如果生二胎的话,报销时就必须提供《长效节育证》。
    其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生育费用外,第一次生育津贴能领四个月,第二次领三个半月。办理期限为产后九个月内。 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直接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入院前必须到医保中心提供准生证、怀孕证明和单位盖了章的备案表等进行登记。
    出院后可拿着产检时的相关单据报销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申请生育补贴。其中,生育津贴是按不同情况累加形成的,有没有《独生子女证》不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只不过有该证的生育津贴累加可领六个月,没证的最多能领四个半月,二孩同样能领四个半月生育津贴。
    原则上办理报销的期限为顺产半年内,剖宫产八个月内。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女职工产假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