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受了工伤事故,评定为五级工伤事故 我想问一下五级工伤事故能获得哪些赔付?國家的和企业的各自说一下,感谢。

其它
2020-02-28 19:1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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