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车祸了,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我出门找个工作的,大夫要我回家了休养,肇事人将我送到宾馆付了二天房钱就没理我了,一礼拜后也要复诊,要我该怎么办?我到时能够 不给他们审结吗

2020-02-28 17:2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法律关系,其一为工伤关系,其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并且进行工伤索赔的。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赔偿您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的话)、营养费等费用。两者不会存在影响。
    事实上,单位替您申报工伤的,对您的赔偿更为有利,因为按照实践中的操作,在申报完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再处理工伤。对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存在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赔偿一次,两者不重合的赔偿项目分开赔偿,是各自进行赔付的,所以您并不需要担心申报工伤对您不利,相反工伤中特有的赔偿项目只有申报工伤、成功认定工伤之后才会得到赔偿,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关于赔偿部分,在不能私了和解的情况下,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赔偿则主要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的修补费用等等。
    一般来说,若买了相关保险的话,尽早找保险公司理赔。若对方当事人一直拖延,不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作为被侵权人也可以拿相关的责任认定书找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理赔。
  • 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何进行保险理赔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被保人是全责方,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全部赔给全责方被保人的,无责方不会给予理赔,无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好,索要车辆维修费并将发票和理赔证件复印件交给全责方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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