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林业员工,我45岁,工作单位强制告诉我退休。 理由是特殊的职业,我还不想退休,怎么办?

2020-02-28 12: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殊工种的工作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 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根据国家的相应政策制定)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局
      申办对象资格:
      
    1、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或者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或者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县社保局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 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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