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因为报复而烧毁了他人价值30万的汽车,现在却因为故意破坏财产的罪名被监狱警察拘留了几年

刑事辩护
2020-02-28 07:3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了,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根据《刑法》
    一、单个罪的最多有期徒刑是15年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关于最多有期徒刑是20年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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