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信用社于1908年3月28日支付了货款47000元。 偿还日期为2009年3月28日,为11年。 2019年8月2日,突然收到法院的发票,要求偿还。 农村信用社诉讼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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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提前还贷什么手续:
1、申请人带上还款账户、
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工商银行办理网点进行办理。
2、在工商银行办理网点对申请人资料的审核过程中,不存在必须提前预约的强制规定。
3、2016年工商银行提前还贷每年最多一次。
4、提前还贷金额:工商银行规定必须是月供的六倍以上。比如,申请人的月供为2000元,如果要办理提前还贷,则必须达到2000元×6=12000元才可以。
5、提前还贷有无
违约金,要看房贷按揭者当初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有约定则支付,没有约定则不需要。
6、工商银行提前还贷目前有3种方式。一次性还清;还一部分,月供不变,还款年数减少;还一部分,年数不变,月供减少。具体还款情况以贷款支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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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是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文件,当事人需要按期去开庭,原告无故不出庭又没申请延期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审判。
对于原告起诉状和
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官提交答辩状和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
超期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要承担相应不利后果。被告不去开庭,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明案情,败诉的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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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
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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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约定,借款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的
诉讼时效使用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即二年。二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开始计算的,而且诉讼时效还可以中断、中止。
如果贷款人第一次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和贷款人也可以在合同生效后达成补充协议。 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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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