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离婚之后,常常为小孩的事联络,但她如今的男朋友常常干预,不容许我联络妻子,这一男的发信息,通电话骂我搔扰我。前几日我恨之入骨,喝过点酒,就和他见了,那时候带了一把削皮刀,当众恐吓他了一下,他跑了。我想问一下,我这担负哪些义务?会被起诉吗?现阶段他威协我警报了,要我同意小孩跟她们衣食住行。

离婚
2020-02-27 10:0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另一方的认可、在外租房居住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房系双方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置并且在你们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中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处理,那你现在仍可以主张分割该房产;反之,那你只能主张分割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
    3、根据你目前的陈述,在你们离婚时并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
    5、如果出现你所说的情形,只能报警寻求帮助。
  • 离婚后支付子女生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案中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财产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