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方协议已经签字,但未说明违约金,本人已交5000押金。 如果违反合同,退还押金不是合法的吗

2020-02-26 22:5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既然签了三方协议,而且三方都已经盖章签名了,那么这份三方协议就已经正式生效了,不管有没有交到学校,都具有法律效力,上面填写了违约金,如果毁约的话是要交违约金的,除非公司同意不用你交。
    1.如果只是档案的问题,你可以拿别人的三方跟国企签约,然后国企会开接收函给你,你拿着接收函和三方协议回学校登记,到时学校发的报到证就会开到国企去,到时户口迁移证也是开到国企去,档案也会寄到国企去(这样的原理是:报到证是根据接收函和三方协议的信息来登记的,如果你不交之前的民营公司那份,报到证和档案户口是跟它没关系的)。
    2.公司的那联在公司那边,最大的问题是公司会不会起诉你,然后索取违约金
    3.你不去报到的话,公司可能会要求你交违约金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最好跟民营公司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不交或少交违约金。
    4.解约的话三方协议上面应该有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打上面的联系方式就行了。
  • 公司并购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没有到期,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属于违约,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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