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件是读大学以前在邢台市办的,读大学时我将户籍迁来到院校(院校在石家庄市)。毕业了我将户籍放进了石家庄人才销售市场。这样的事情如何申请办理报失与补领呀?

其它
2020-02-26 20:4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身份证丢失了,来不及补办身份证时,要办理社保的话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78号的规定: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只要处理好相关手续即可办理社保。
  • 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拿到《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如果没有迁到学校,可以拿《报到证》回生源地迁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或者不迁。
    还有一些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那么应该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 身份证无需挂失,直接补办时说明情况即可。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
    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