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新汽车被别人追尾事故,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提车修完了,另一方车险公司工作员要我自身先垫款汽车保养款,再取得另一方车险公司去审批后才帮我报帐,我该怎么做呢?A

2020-02-26 20:1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发生合同内保障的风险,需要理赔,首先要报案。
    2、公司的理赔部或者是自己的经纪人,在确认事情属实后,会要求投保人提供如下相应资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投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4)被保险人门(急)诊病历原件
    5)被保险人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印章)
    6)被保险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原件
    7)被保险人病理报告原件
    3、审核之前,还会要求填写就医过程,才会递交到分公司。
    4、最后递交到总公司,确定赔付后财务打款。
    5、最后退回合同,将理赔款打进受益人账户。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
  • 保险公司他是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的,这个可是有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通知之后,经核对是要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的。
  •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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