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妻子带走了孩子,拒绝见他们。只有提起离婚诉讼才能见到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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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法院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
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
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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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你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你的意愿给你判离,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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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后能不能撤诉,转为协议离婚的问题,决定权在法院。如果双方过成了离婚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一般会允许。因此,须先行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允许撤诉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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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般将婚外情分为三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通奸。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明知对方已婚与其结婚按重婚罪处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时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秘密发生性关系。
重婚触犯刑法,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应追究刑事责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通奸我国法律无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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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