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坐电动汽车回区与自行车相撞,自行车也回区,对方受伤,对方不住院,轻微骨折。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开呢?。 我应赔偿对方什么费用,大概多少钱?

2020-02-26 16:1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电动车,相撞,逆行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是这是属于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由于机动车辆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所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你应赔付对方医药费,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分摊。
    拓展资料:
    1、不走马路中央。骑电动车的时候要靠边,千万不要为了行车方便或是为了快而冒险走马路中央,因为车的位置被你占据往往很容易出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人伤,应该怎么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骨折是交通事故致人伤害的多发现象,是指事故发生时,因受事故车辆等撞击、碾压,受害人的骨头发生部分或是完全断裂。发生骨折需要及时正确处理,否则会酿成不可逆的后果。在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一般通过固定等措施骨折的部分可以愈合,期间会发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
    如果骨折的程度达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规定得伤残标准,受害人经过伤残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的大小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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