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2年借13万,利息3%,对方还未还清,2015年对方患脑梗塞,现在左侧不灵活,诉讼怎么办,对方有偿还能力吗?

2020-02-26 11:1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一规定被称为“代位权”制度,行使代位权首先要看你对李某的债权是否到期,其次再看李某对张某的债权是否到期,如均到期,而李某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即张某主张权利,便构成“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此时,你可行使代位权,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归还欠款。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你对李某的债权范围为限,且不是专属李某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 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还款,从你要求开始,但是2年内,你必须起诉他,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