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租房子住的房屋里煮饭被掉下来的地砖砸拿到,房主必须赔付我的治疗费吗?由于住了两年,一开始有签订合同的,后边2年没签订合同,是不是危害赔付?

2020-02-26 06:1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实际签订买卖合同,在一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另一方也享有了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 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租赁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应该由驾驶行为人承担相关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超出限额的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由在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由驾驶人、车辆产权人(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如果是双方事故,并且事故对方也有责任的,则事故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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