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拿着刀杀我,被父母制止,对方拿着刀殴打母亲。 在父亲眼中,我的父亲被对方的父母牵着,对方拿着刀砍倒了我的父亲。 父亲在逃跑的路上让对方的父亲坐在了地上。 现在,对方在司法鉴定机关被认定为轻伤,我父亲是轻伤,对方要求赔偿。 我们不同意。 如何应对
-
受害人轻微伤,嫌疑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要提交起诉状、法医鉴定意见书、行政拘留决定书、相关证据。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需要对伤者的伤害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进行民事部分的赔偿。如果经过鉴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或者和解的方式,请求侵权行为一方支付给受害方一定的侵权
损害赔偿。
-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