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分居快三年了.有两个小孩!她也从来没打电话回家!对小孩也不闻不问的。请问律师可以自动离婚吗?

离婚
2018-09-11 19:4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纵观整个婚姻法的五十一个条文,也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第三种离婚方式。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还规定(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方式的规定就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由此可见,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纵观整个婚姻法的五十一个条文,也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第三种离婚方式。
  • 夫妻分居孩子的抚养权的界定方法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功能的,法院予以优先考虑,但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方面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判给哪方。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