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事故责任书也出来了。 我的全部责任,对方起诉,法院的发票下来了,可以不去吗

2020-02-25 18:0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追尾,自己全责。
    1.赔多少要根据买了多少险来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3.谁侵权、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一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的,至于承担多少,要看你买了哪些保险项目。
    4.有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前面两个险种是赔偿对方损失,车损险是赔偿自身车辆损失。
    5.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 首先 车被追尾是属于侵权案件,第一步要取证,要让交警来做一个责任认定,双方的责任各是多少 第二步,找侵权车主要求赔偿,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第三步若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起诉的被告为肇事车 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在追尾事件发生2年内起诉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并应当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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