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诚意金如何追回并要求赔偿?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名房产中介,有一位客户向一位业主下了诚意金,要求业主从外地回来本地签正式合同,在诚意金合同中,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若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条例及规定时间内签定“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退回乙方所下诚意金并赔偿乙方同等金额作为乙方的补偿金;若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条例及规定时间内签定“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则不予退回诚意金作为甲方的补偿金】,并且该诚意金经过业主的银行账户,另外签诚意金合同的时候也有向业主确认过可否签定该诚意金合同,有聊天记录及截图。现在业主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应该如何将诚意金追回并要求同等赔偿?

2018-09-11 19:3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买了房产后,出现违约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与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违约怎么办?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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