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打算辞职,但是如果新公司不能加入,因为公司没有签发解雇证书怎么办?

2020-02-25 11:4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1.有权利申请仲裁。你因订立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辞职与公司发生争议,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
    三、四)规定,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你只要维权,就可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3、你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用人单位)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你手上的银行卡、考勤照片是证据。公司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如下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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