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离婚时你怀孕了。孩子出生后,母亲给孩子一个女人的姓,父亲不给孩子任何赡养费。如果你不关心孩子,这就等于放弃监护权吗?

离婚
2020-02-25 07:5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吗?法律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无法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即使离婚,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可以提出放弃被抚养权。   法律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的,可以不需要父母的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同时也会给社会增加负担。
      所以不能听任未成年人所谓“自已一人独立生活”的意愿,也不能以此免除其父母的抚养义务。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
    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