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拿走了我的信用卡,把钱从我身上拿走了。经过三个月的询问,我该怎么追究我的欠款?

2020-02-24 19:1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  如果你未能在银行给你规定的最后还款日将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存入信用卡,银行会算你为逾期,一般每个银行每年都会给一两次宽限,如果你本年没有其他逾期记录,此次记录将不会被银行视为逾期。如果在本年超出宽限次数将会被记录逾期,所有银行的逾期记录都是共享的,所以如果你在一个银行连续有逾期的话也别指望别的银行会给你信用卡用了。
      逾期记录也与你的将来发展紧密相连,银行将限制你所有向银行的贷款服务,例如:房贷、车贷、个人贷款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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