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男性和女性的父母分别出资30万,20万美元,隔了几个月女性的父母又贷款30万美元还款。 结婚后,共同偿还42万日元。 名字用哪个名字登记? 离婚是怎样分割的?

离婚
2020-02-24 16: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离婚的方式:
    1、双方协商。如果另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写好协议书,内容大致包括:财产分配问题,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孩子抚养问题。然后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即可。
    2、依法起诉。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必须到当地法院民事调解庭起诉,要求离婚。如果这样,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你们的婚姻确实死亡,难以维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