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书时间签署的为2009年8月1日,而時间应当签署为2009年7月13日,能够立即在劳动合同书是改动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24 16:0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面只需要写明合同的开始时间即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社保购买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定日。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到超过20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有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的种类: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有特殊规定,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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