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营住宅,三层住宅已近十年,土地当时由村子划分,一直没有房地产证明,现在不打算住,能否转卖,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其它
2020-02-24 12:1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想立遗嘱通常不可以去公证,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 可以购买,但存在法律风险,如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且过户到其他买方名下,则您只能向卖方追索房款和损失。如果确定要买,建议在卖方拿到拆迁安置房后直接入住,可降低二次销售的可能性。
    虽然存在上述交易风险,但您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关于房款约定不因市场价的变更而任意变更,在您作为买方不同意加价的情况下,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按照合同价格判决,不会支持卖方的加价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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