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休假去别的公司上班,公司开除了我,通知我冻结了我的工资

2020-02-24 10:2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公司一般录用员工也签合同,若签有合同不能随使辞退工人,否则的话可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除非在这公司干工作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经过几次培训也未达标的,可以辞退。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开除,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必须办理工资清理、社保、医保及劳动关系等转移手续,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同时,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被开除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 "冻结工资"是法律行为,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才能做出这样的司法行为. 企业不可做出这样的行为,否则构成违法.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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