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2014年向别人保证的,现在是2018年。 有担保责任吗?被列入失信名单,怎么解除呢,谢谢!

2020-02-23 16: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约定解除担保:当事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或担保合同中约定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仍需如前所述同时约定债务人无需因解除该合同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 在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有效的场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淸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