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9月进行的社会保险到现在还没有支付,现在开始支付的话,要支付这两年的全额吗? 费用支付这两年的全额吗?你好,2017年9月进行的社会保险到现在还没有支付。 现在开始付款的话,会支付这两年的全部吗

2020-02-22 16:2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赔偿社保缴费金额和实际综合工资之间存在差额,差额部门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的。
    2、法律依据参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并提出申请。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的,则可以凭借仲裁裁决让单位进行支付和补缴。
  •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合同中却没有约定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现实中也没有进行购买。这样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讲无疑自身利益会受到损害。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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