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 孩子今年30岁我们还能做吗? 你在做独生子女证吗?

2020-02-22 14:0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配与独生子女证无关的,离婚财产分配是夫妻双方的事,但要想分财产给子女,可以夫妻双方协商。按照规定,离婚后,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再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虽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延长,但办理条件不变,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予以办理。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
    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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