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5年,我父亲因谋杀罪被关进监狱,当时家庭贫穷,没有支付,如果现在交出来,可以减少109000美元的罚款吗?

2020-02-22 12:5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  减刑的程序: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  减刑后可以假释。但假释的条件是原判刑期过半,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不是减刑后的刑期过半。比如说,原判八年,已经减刑二年,需要实际服刑超过四年后才可申请假释。  假释后是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正常情况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和家人一起居住。  可以工作。可以结婚。但都要备案。
  •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对减刑有相关规定,并不是因为罚金未交而不给予减刑。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

    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和刑期没有任何关系。不会因为不交罚金而延长刑期。两者都是刑罚的种类。拒绝支付罚金是不明智的选择,因为这钱交给国家,法院极易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