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村低保申请,孩子在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能够申请办理吗?夫妇均生病丧失劳动能力,一儿一女均成家立业单独立户另过

2020-02-22 10:4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重点考虑以下几类对象:
    1、是否为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的困难家庭;
    2、是否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
    3、是否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
    4、是否赡养人无赡养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
    5、是否因自然灾害导致困难的家庭;
    6、是否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一般来说,低保户的名单是由每个村的村民委员会调查并上报的。通过村民委员会的调查,会选择村里经济、生活最贫困家庭上报到民政局。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为:
    1、属于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   
    2、有符合规定的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有符合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有符合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有符合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因此,你的情况属于那一种情况,我也无法确定。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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