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9月份 轿车于我三轮车相撞 对面全责 保险公司赔偿 认为赔偿不合理想要上诉。住院的时候保险与事主事先拿了三万 住院费是7万5 全部结算总共赔偿10万零4千 认为赔偿不合适合同没签过字 请问官司能打赢吗? 不打官司有别的解决办法嘛

2018-09-11 13:4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打有关工伤保险的官司需要的资料:需提供伤者本人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受伤时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及相关的治疗费用发票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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