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年以前 我的爸爸买的我姑姑家房屋,动迁后一直未办我的爸爸的房照,现如今去产权过户一半,她家悔约了,把人们告到法院,要想要回房屋,一审我家获胜。

2020-02-22 05:49: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房子过了户但没交过户费,该房产过户的流程属于中途终止。买方是办理不出房产证的。
    二、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收费标准如下: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
    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
    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
    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
    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
    5.65%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 你好,贷款买房,如果未还清贷款,或未经贷款人同意解除抵押登记的,房屋产权不能过户。《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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