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年我与一个盆友开过一家企业,他是法定代表人,我就是公司股东,随后开不下来了,他就离开了,他沒有公司注销,那样一件事有哪些危害吗

2020-02-21 22: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 公司注销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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