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已经分开20多年了。

2020-02-21 16:4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凭你的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首先一定要强调必须是因感情不合分居,如果是因为双方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导致的结果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才能达成离婚的结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只是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证明。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又没有其他突出矛盾,存在和好可能性的,法院会考虑劝解双方或者判决不予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