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想把自己的农村宅邸和上面的房子交给孙子,这需要正义吗?

其它
2020-02-21 16:2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不可以,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个人没有权利赠与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必须经过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例如国土局)的严格审核批准,使用权人限定为本集体成员且必须符合一宅一户的原则。对于部分因为继承宅基地上房屋财产而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房屋消失后随之返还集体,期间不能要求修建翻新该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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