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孩子的母亲,离婚后打算买所有权人,写孩子的名字,都是我出的钱,几年后卖掉房子需要孩子父亲的同意吗? 这房子和孩子的父亲有关系吗?

离婚
2020-02-21 07:4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析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属一个人的房产,没有共有人,因为房屋产权人是按名字确定,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就是法定的房产权人。如果只有一人的名字,就是一个的房屋产权人,有两个的名字,就属共有房产权。
    没有确定份额的,就是一人一半房产权。并且房产证上共有栏是空白,就说明没有共有人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