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要资询下?自己原本运营一家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如今我想要跟一个合作伙伴合伙人?人们私底下签署合伙协议?合理吗?起不具有法律法规功效

公司税务
2020-02-21 04: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法上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但是,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能够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