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关于产假补贴应该给员工多少天的产假期单位工资?

妇幼权益
2020-02-20 12: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应分割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工资也应分割,但花掉的工资不用计算在内。《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不同省份产假从最长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两个月之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