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员工月薪是2200,进公司6个多月,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怀孕了,我给她缴纳了社会保险,付了多少钱,多长时间,她可以领取生育补贴。 你如何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2020-02-19 21:4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 女工孕期受国家法律保护。“怀孕后自动离职”的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因而是无效的。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怀孕,可以不离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从法律关系上讲, 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故应有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实务领域,基于效率的考虑,派遣单位可能会与要派单位约定有要派单位直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避免了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用工费,派遣单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复杂过程,但这种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并不改变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性质。
  • 公司没帮交医保社保,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被无故辞退。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法,以及没有缴纳保险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向公司索要赔偿,如果仲裁无果的话,员工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索要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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