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媳妇和我刚刚结婚,她死了,照顾了一个孩子,孩子的帐户在她爷爷的地方,而且拒绝给我们,现在孩子的帐户不能移动(户籍要求我们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也在她爷爷的地方,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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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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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迁户口需要的证明:
1,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
离婚证等资料;
4,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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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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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岁以下)回国随母或父落户,
办理手续:凭孩子《出生证明》(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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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