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小区不收停车费,房地产公司说他们没有责任,让我向法院起诉,我起诉有多大胜利率,房地产有多大责任?

2020-02-19 09:36: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构造问题,小区物权归属问题,公共市政管道穿过小区范围的问题等是不存在管理关系的。所以要具体说明什么问题,才能真正确定是否能起诉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等义务,业主就有权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  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
    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 小区物业的责任:

    1、公共设施、设备的漏、淤、溢问题。公共设施、设备、管线由于建设质量差、年代长久、失查、失修等因素造成对小区业主财产的损害问题。典型的事件比如“水管爆裂” 、“线路短路”、“电梯故障”等。
    2、公共建筑部分由于年久失修损伤行人的问题。典型的事件如围墙倒塌、外墙体脱落损伤行人等。
    3、公共娱乐服务设施故障或公共物件管理不善造成业主损伤问题。典型的如客人在游泳池范围滑倒、沙井盖(室外排水通道或地下管道井上面的盖子)缺失或公共物件摆放不当造成行人绊倒等。
    4、管理公司雇员知情却未进行劝阻的由业主违反规定造成的影响邻里和他人的行为。典型的事件如装修不当影响邻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损害公物和私人财产等。
    5、公司雇员疏于管理造成业主财产责任性损失。
    6、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管理上的失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